
創投委與投中信息通過數據調研和分析,篩選出中國50家具有行業代表性的創投機構入選指數。入選機構篩選的主要維度包括:募資能力、投資能力、管理能力、退出能力、責任投資等。
為促進我國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為各級政府和投資機構及時了解創投行業發展的現狀和趨勢,為制定行業政策和機構投資決策提供數據支持與參考,中國投資協會股權和創業投資專業委員會(簡稱創投委)聯合投中研究院合作開展中國創投發展指數的編制工作。
創投委與投中信息通過數據調研和分析,篩選出中國50家具有行業代表性的創投機構入選指數。入選機構篩選的主要維度包括:募資能力、投資能力、管理能力、退出能力、責任投資等。
中國創投發展50指數每半年發布一次,其目的與宗旨:
為國家雙創政策制訂、規范創投行業發展,促進可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必要的數據支持與參考;
為國有大型LP等機構投資人篩選優秀基金管理機構,配置創投基金提供必要參考;
體現中國創投行業趨勢及市場波動情況,成為衡量中國資本一級市場狀況和實體經濟發展的重要指標。
一、2014Q4-2017Q2中國創投發展指數
中國創投發展指數以2014年第四季度作為基準,基點設定值為100。 中國創投發展指數包括1個綜合指數和4個分指數(募資指數、投資指數、在管規模指數、退出指數)。 中國創投發展綜合指數呈現逐年螺旋式上升的趨勢,2017年Q2指數達198.44,創指數新高。指數顯示:從2014年國家推出雙創政策以來,雖然創投行業受各種因素影響具有一定起伏和波動性,但中國創投行業整體呈現穩步向上發展態勢。 募資指數顯示:受2015年資本市場傳導影響,2016年募資指數呈大幅度上升趨勢,2016年Q3到達峰值。2016年Q3-2017Q2,募集指數呈現相對穩定態勢。 投資指數顯示:創投行業在2015年“雙創”政策的推動下,投資指數于2015年Q1起大幅攀升,至2015年Q3達到階段性高點171.18,后于2016年進入下滑盤整階段。并于2016年Q3起重新開始上揚,于2017年Q2達到218.62,創指數新高。 在管規模指數顯示:在管規模指數與行業發展呈現正相關性。2015初至2017年上半年,在管規模呈現穩步上升趨勢,指數從155.38上升至319.82,上漲幅度達1倍多,表明創投行業的蛋糕在快速不斷做大。 退出指數顯示:受2015年投資大幅攀升與機構之間接盤因素影響,2015年Q2退出指數大幅上升至126.71。之后退出指數后呈下降趨勢,于2016年Q1跌至96.95。2016年下半年IPO加速,退出指數迅速升至151.17。2017年Q1上半年指數達到166.56,創指數新高。2017年Q2指數小幅調整至162.96。 三個指數對比表明:募資指數、投資指數和退出指數呈此起彼伏的影響,其中募資指數與投資指數呈現比較強的反相關性特點。總指數波動性相對中和,變化由于募資指數、投資指數和退出指數不同權重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平滑。 二、入選50家機構名單 序號 機構名稱 序號 機構名稱 1 招商資本 26 同創偉業 2 深創投 27 東方富海 3 毅達資本 28 杉杉創投 4 中金佳成 29 北極光創投 5 IDG資本 30 德同資本 6 金石投資 31 天圖投資 7 東方匯富 32 魯信創投 8 元禾控股 33 景林股權投資 9 浙商創投 34 廣發信德 10 中科招商 35 創新工場 11 九鼎投資 36 松禾資本 12 粵科金融集團 37 明石創新 13 基石資本 38 力合創投 14 海通開元 39 賽富投資基金 15 永宣創投 40 華映資本 16 硅谷天堂 41 聯創投資 17 信中利資本 42 國科投資 18 創東方 43 國際創投 19 達晨創投 44 啟明創投 20 華蓋資本 45 天創資本 21 高特佳 46 真格基金 22 招商致遠 47 分享投資 23 紅杉中國 48 聯想之星 24 君聯資本 49 澳銀資本 25 君盛投資 50 金沙江創投 三、50家入選機構分析 (一)50家入選機構總體規模 占 2017年8月中基協私募股權、創投基金備案數量 (二)機構成立時間 (三)機構管理規模 (四)機構在管基金數量 (五)機構地域分布 四、指數編制流程與標準 (一)中國創投發展指數編制流程 (二)中國創投發展指數編制原則 (三)50家機構入選標準 中國創投發展指數通過量化投資機構的募資能力、投資能力、管理能力、退出能力和責任投資五個維度進行篩選出50家具有代表性的創投機構。入選機構需同時遵循以下條件: 機構總部注冊地在國內 在中國基金業協會或發改委登記 機構成立時間超過5年 管理基金規模超過5億元 IPO、并購退出項目總計10個以上 (四)中國創投發展指數計算公式 中國創投發展指數計算公式如下: Index=∑【A1 *100*20%】+【A2*100*40%】+【A3*100*10%】+【A4*100*30%】 A1=當期募資總額/基準期募資總額 A2=當期投資總額/基準期投資總額 A3=當期在管基金規模/基準期在管基金規模 A4= 當期退出總額/基準期退出總額